北京: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实现就业的 符合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导读【导读】: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其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为准。在本市中止就

【导读】: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其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为准。在本市中止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到就近的街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为给在本市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京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将享受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据介绍,此次政策的服务对象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这些在本市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港澳台居民,可以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开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其中,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其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为准。在本市中止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到就近的街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全市各区人力社保局将针对各级窗口经办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打造方便快捷的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港澳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他们在本市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