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导读文章转载自:华律网失业保险金平常时候看不出来有多大的作用,因此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以为然,认为有没有都行,等到失业之后想到失业保险

文章转载自:华律网

失业保险金平常时候看不出来有多大的作用,因此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以为然,认为有没有都行,等到失业之后想到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就迟了,一些赣州的朋友对社会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还不是十分清楚,下面华律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赣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赣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赣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银行卡号。

三、赣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地点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四楼404室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申领主要是参加有失业保险的人员在失业之后,在社保机构领取的一份经济收入,现在大多数人都参加有社会失业保险,为的就是在意外失业的情况下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建议大家还是应当及时办理失业保险,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赣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的相关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