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7日更新 女学生被害案主犯曾传纸条意图翻供 欲把责任推给另一被告人

导读7月7日上午10时许,“南京女大学生命案”一审宣判。被害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峤被判死刑。该案的另外两名从犯张晨光、曹泽青被判处死刑...

7月7日上午10时许,“南京女大学生命案”一审宣判。被害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峤被判死刑。该案的另外两名从犯张晨光、曹泽青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根据刑事判决书,洪峤的母亲曾表示他有精神病史。张晨光还供认,在被关押期间,洪峤曾递过同牢人的一张纸条,要求他改正供述,将责任推到另一被告人曹泽青身上。

记者注意到,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中提到,洪峤的母亲乔说,洪峤有精神问题。 2011年,南京脑科医院诊断出洪峤患有精神分裂症,服药两年。除了洪峤,洪峤的父母和家人都没有精神疾病。但相关部门出具的体检报告、学籍和体检材料证实,被告人洪峤在校学习期间精神正常,父母身体健康,家人无病史。

判决书还提到,张晨光供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洪峤曾通过纸条要求他改正供述,将责任推到另一被告人曹泽青身上,他已经把纸条交给了惩教警察。

内容来自:大树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