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行为不符合规定,*ST吉药实控人卢忠奎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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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关于减持行为不符合规定,*ST吉药实控人卢忠奎收监管函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减持行为不符合规定,*ST吉药实控人卢忠奎收监管函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ST吉药8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忠奎收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卢忠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吉林省本草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卢忠奎所持公司5%股份转让给本草汇,并将卢忠奎及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合计所持公司12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本草汇行使。2020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显示,卢忠奎及黄克凤与本草汇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1年3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本草汇,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舒。2021年10月14日和2022年1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及《关于董事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显示,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卢忠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39万股,交易金额19887万元,上述减持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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