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快讯:昆明优化公积金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不再将个人住房商贷记录纳入认定范围

导读 4月26日,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

4月26日,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通知显示,昆明市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昆明市公积金中心解释称,新的认定标准只认房和认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纳入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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