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材料及流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流程: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材料及流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流程: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南京公积金”APP查询。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流程:登陆“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贷款业务→证明材料下载→异地贷款证明打印。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流程: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账户设立→录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后登录→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提交生成单位公积金开户受理回执→打印该回执后提交→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

  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流程:

  单位: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公积金归集→单位基本资料变更→数据录入后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单位基本资料变更回单》。

  个人:登录“南京公积金”APP→“我的”→身份认证→刷脸验证→修改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提交;“南京公积金”APP→“我的”→身份认证→业务大厅→贷款业务→缴存年月修改。

  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在购房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二)首付款发票;

  (三)身份证原件;

  (四)购房地户口簿或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五)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建行 农行 工行 中行 交行 南京银行 紫金农商行) 购房时间以预售(现售)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购买存量房在购房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身份证原件;

  (三)购房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

  (四)购房发票;

  (五)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建行 农行 工行 中行 交行 南京银行 紫金农商行)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流程:

  职工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购买南京房产的,可在南京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专窗申请提取异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依据异地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南京公积金中心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后,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购房材料真实性;如核实通过,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产反馈至异地中心;如核实不通过,电话告知职工。

  异地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南京公积金中心接收材料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职工;如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由异地中心电话联系职工进行解释告知。

  职工在南京公积金中心缴存,购买异地房产的,可提供左侧表格中的申请材料至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南京的住房公积金。

  七、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流程:登陆“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贷款业务→证明材料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

  八、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流程:登陆“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还款业务→在线还公积金贷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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